論述基礎與限制

本卡由同一處文字連續三輪被理解探針命中、而中間兩次修法各失敗一次抽出。量測由併行專案執行,本站取用機制與判斷標準。那一處是三個工作項之間的阻擋關係,每一輪的探針指令逐字相同,所以三次命中可以並排比較。

限制有兩項。單一位置:一處文字、兩次修法,機制由這兩次的失敗方式推出,未在其他位置重現。第二種失敗只有一例,它的成因指向一個既有機制(容器形狀先驗)而不是新機制,所以本卡記它的形態、不宣稱它的發生率。

核心原則

歧義出在句子的成分層時,修法也要落在成分層。 在段落層補一句警告修不掉它——已經按錯誤的方式讀了那個句子的讀者,會用同一套主語指派去讀那句警告。兩者不在同一層,警告到不了歧義所在的位置。

判別問句與理解探針共用一條:把主詞、受詞與指涉對象補回去之後,這一句還讀不懂嗎。 補回去就懂,是成分問題,修法是改句子、不加內容;仍然讀不懂,才是脈絡問題,那時候補內容才有作用。

為什麼選中的常常是無效的那一個

修法的可見度與它的有效性各自獨立,而兩者在產物上的排序經常相反。 段落層的修法會產生一段新文字、一句意圖聲明、一個粗體標記,diff 明顯,讀起來像做了一件事。成分層的修法改的是詞序與具名,字數可能不變,diff 很小,看起來像沒做什麼。選擇發生在動手之前,而那個時候兩個候選修法之間最明顯的差別就是可見度。

實例裡加上的是一條粗體引言(大意是別把這幾項讀成同一件事),原句一字未動。複驗三份全數仍然命中,其中一份寫出了癥結:用粗體、括號與倒序的時間順序,需要反覆確認誰擋誰。那句回報同時點出修法動到的三個裝置全部在段落層。

第二種失敗:改對了層,而陳述的範圍寫得比事實大

第二次修法把那段改成逐項三列的表格,方向性誤讀確實歸零。而表格裡新寫的一格寫著某一項「沒有東西擋它」,與同一節往上八行的前置說明相反——那裡寫著某一層缺漏時要把它設為這一項的阻擋來源。第三輪一份讀成「這一項不依賴任何東西」。那一處是文字自己寫錯了,歸因到此結束、不進讀者誤讀那一格。

成因是表格的格子要求一個全稱陳述,而手上的事實帶條件。容器要求的形狀比事實強時,填進去的通常是被放大過的那一版——這是 #262 容器形狀先驗在修法階段的形態,那裡管的是寫作當下、這裡管的是改寫當下。

所以結構層的修法完成之後要再驗一次新寫的文字,而驗的方式是把新格子與同一節的既有陳述並排,不是重讀新的那一處。單獨讀新格子讀不出問題,它自己是通順的。

複驗要跑到修法自己也通過

既有的「修法生效要另外量測」要求拿原本那組問題重跑一次,判斷缺陷有沒有翻轉。本卡加一條:第一次翻轉不是終點。 那一次量到的是舊缺陷消失了,量不到修法有沒有帶進新缺陷,而那個寫得比事實大的格子正是修法自己引入的。

同一處連續三輪被命中這件事本身就是這條規則的實測:每一輪的修法都通過了「舊缺陷不再出現」這個檢查,而每一輪都留下了新的缺陷給下一輪。

沒這樣做的麻煩

同一處會被反覆命中,而每一輪的檢討都會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——第一輪的解釋是讀者沒讀到警告,第二輪的解釋是表格還不夠清楚。兩個解釋都指向「再補一點東西」,於是段落越加越長而歧義原地不動。

修法清單那一側也會失真:三輪的紀錄上各有一條「已修」,而那三條指的是同一個缺陷。憑紀錄盤點時它看起來像三個已解決的項目。

判讀徵兆

  • 同一處文字在連續兩輪被不同的探針或 reviewer 指出來
  • 上一輪的修法是在原句附近加了說明、引言或警告,而原句本身沒有動
  • 修法的 diff 明顯大於它改掉的那個缺陷的體積
  • 修法把內容搬進表格或清單,而新格子裡出現了全稱陳述
  • 複驗只跑了「舊缺陷還在不在」這一題

跟其他抽象層原則的關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