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述基礎與限制

本卡的觀察來自一次財務分析的查證骨牌:分析中聯油脂時,先引用了本站自己一篇文章寫的「中聯未上市、無公開財報」——直接當事實用、沒對原始來源核對,於是把那篇的錯誤傳播進新分析。使用者質疑後才發現:中聯是公開發行未上市(有申報財報)、blog 寫錯了。而第一次更正時又只依「Goodinfo 顯示股票代號 1246」就說「它上市」,仍不精準;要到使用者觀察「有損益表卻沒股價」+ 調出 MOPS(公開資訊觀測站,台灣官方財報申報平台)年報,才落到正解。限制:本卡談的是「事實」的查證層級,不是「判斷」的對錯(判斷的承重驗證見 #236);也不是要求每個枝節事實都追到原始文件——只有承重的、錯了會讓分析不成立的那些。


核心原則

一個事實的可信度等於它的來源層級;承重事實(分析建立在它上面的那些)要對到 primary source,而你自己先前寫的內容是 secondary source、不是 ground truth。 二手來源——新聞、彙整站、社群、甚至自己的知識庫——都可能夾帶錯誤;直接採用等於把它的錯誤繼承進來。承重事實要回到最權威的一手來源(申報書、原始紀錄、官方登記)核對,才算落地。

還有一條配套:更正一個錯誤事實時,別停在第一個反駁它的來源。 那個來源可能也只是部分對。要驗到 primary、或驗到多個獨立來源收斂,才算更正完成。


反模式:把自己的舊分析當一手事實

最隱蔽的形態是引用自己先前的產出。自己的知識庫、筆記、舊分析讀起來有權威感(是「我們查證過的」),但它只是二手——它繼承了當初產出時的任何錯誤,而且因為出自己手,更不會被重新質疑。事故實例:新分析直接採用本站舊文的「中聯未上市」當前提,那句話從沒被對回原始登記核對過,錯誤就這樣傳到下游、還成了一整條「財務不透明→監管盲點」的論證(見 #236 的承重錯誤傳播)。

第二個形態是半吊子更正:發現「未上市」錯,就抓第一個反例(彙整站顯示代號 1246)宣告「它上市」——但那也不精準(實為公開發行未上市)。停在第一個反駁來源,只是把一個錯換成另一個不完整。


修法:承重事實回到 primary、更正驗到收斂

  1. 標出承重事實:分析裡哪些事實錯了會讓結論不成立?那些要查證,枝節不必。
  2. 排來源層級、對到 primary:一手(申報書 / 官方登記 / 原始紀錄)> 官方揭露 > 政府統計 > 可信報導 > 彙整站 > 社群。自己的舊分析歸在「二手」、不是一手。承重事實對到一手才落地。
  3. 更正驗到收斂:更正錯誤事實時,不停在第一個反例;驗到 primary、或多個獨立來源指向同一個精準答案(例:中聯=公開發行未上市,要「有申報財報」+「無市場股價」兩個訊號同時到位才收斂)。

跟其他原則的關係

原則關係
#236 承重論點先對抗驗證再建下游姊妹——#236 驗承重的「判斷 / 推論」(對抗你的 reasoning),本卡驗承重的「事實」(對到一手來源);一個管論點對不對、一個管事實準不準,都在建下游前
#265 查不查的判定要在查之前做完本卡的上游——本卡的「標出承重事實、枝節不必」那一步是 #265 的全部主題。本卡管「決定要用的事實驗到多深」,#265 管更前面的「該不該發動查證」;查證有配額或時間成本時先過 #265 的閘門,通過的才進本卡的來源層級
#93 URL slug 必須顯式定義為 fact同「fact vs derivation」家族——本卡是「二手轉述 vs 一手事實」的來源層級版
#227 可重現性只有乾淨機器重跑才驗得出同型——#227 是「讀 repo 的宣告 ≠ 實跑的真相」,本卡是「讀二手的轉述 ≠ 一手的事實」;都要對到 ground truth,不對自己的宣告
#217 審查要有斷言支撐 frame斷言支撐問「靠什麼成立」,本卡補一層「就算有來源、來源是第幾手」——一手 vs 轉述的可信度不同

判讀徵兆

訊號該做的事
分析用到一個承重事實、來源是新聞 / 彙整站 / 自己的舊文回到 primary source(申報書 / 官方登記)核對,別把二手當一手
引用「我們之前查過 / 我們自己寫過」當事實依據自己的舊產出是二手、繼承當初的錯;承重的重新對到一手
發現一個事實錯了、抓到第一個反例就宣告更正別停在第一個反駁來源;驗到 primary 或多來源收斂再定案
下游一整條論證都建在同一個未經一手核對的事實上先驗那個事實,再看論證——事實錯了論證整條要重來(#23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