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文件設計"
- 商業邏輯論述要 self-contained:不依賴 code 才能被理解
技術文章在「不放 code 的段落」仍然要 self-contained——商業邏輯論述不能預設讀者已經看過 code、用「那個 payload 第二段」「剛才的變數」這類 reference 等於把理解門檻轉嫁給讀者去翻 code。修法是把 reference 翻譯成「用名詞 / 角色 / 條件描述」的 self-contained 句子、即使讀者跳過所有 code block 也能理解論述。
- 路由條目要自包含:跳轉單位不依賴鄰條上下文
路由段落(下一步 / 依情境讀法 / MOC)的每條 bullet 是獨立跳轉單位、讀者只讀命中自己情境的那條;用「同篇 / 上一條 / 前述文章」指代鄰條的目標、或為了避免重複連結而壓縮引用、會讓讀者在錯的文章裡找不到目標。拆分判準是讀者情境數、不是目標文章數 — 兩個情境路由到同一篇文章時重複完整連結合規。是 #155 引用錨點在「容器層」的 sibling、#113 self-contained 在 navigation surface 的對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