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見之明偏誤:事後看得一清二楚的因果,在當下並不存在
後見之明偏誤(hindsight bias)指的是知道結果之後,人會系統性地高估當初該結果的可預測性。知道結局的人重建當時的情境時,會把後來證明重要的線索標得比當時更顯眼,把後來證明無關的雜訊自動略去,於是得出「這明明很明顯」的結論——而那個「明顯」是結果賦予的,不是當時就有的。
這個現象由 Baruch Fischhoff 在 1970 年代以實驗確立,後續在醫療診斷、司法判決、金融預測等領域反覆複製。它的實驗形式很簡單:告訴一組受試者某事件的結果、另一組不告訴,兩組都估「這件事發生的機率有多高」,知道結果的那組估得明顯更高,而且他們相信自己沒有受影響。
它為什麼讓事故調查失效
事發當下的當事人看到的是部分的、互相矛盾的、還在變化的資訊,而且同時有其他事情在進行。調查者看到的是一條已經收斂的時間軸,上面每個節點都已經被結果篩選過。兩者不是同一個問題的深淺差別,是兩個不同的問題。
具體的失效形式是提問方向。「他當時怎麼會沒注意到那個警告」這個問句預設了警告在當時是顯眼的,而那正是待證明的事——當時螢幕上可能還有十七個同類警告,其中十六個是雜訊。停在這種問句的檢討會產出「加強訓練」「加簽核」「加提醒」這類措施,而它們不改變系統讓錯誤發生的條件,所以同類事故會再來。
有效的做法是重建當事人的視角而非列出他應該注意到什麼:建立時間軸、標記各時點實際可得的資訊、找出資訊與判斷之間的合理連結。安全科學把這個轉換稱為從舊觀點走到新觀點——舊觀點認為人是系統裡不可靠的部分,新觀點認為事故顯示的是系統的條件。
跟相鄰概念的關係
它跟 心理安全感 常一起出現而機制不同:心理安全感決定當事人願不願意說出當時真正發生什麼,後見之明偏誤決定調查者有沒有能力聽懂他說的。兩者都失效時,檢討會拿到一份既不完整也被誤讀的紀錄。前者是群體屬性,後者是個人認知限制,修法也不同——前者要改組織對壞消息的反應,後者要改調查程序。
它也是規劃謬誤的鏡像。規劃謬誤是對未來過度樂觀,後見之明偏誤是對過去過度確定,兩者共用同一個機制:人對「當時能知道多少」的估計不準。
要往下讀
事故調查怎麼繞開它,看 Sidney Dekker 的《The Field Guide to Understanding ‘Human Error’》,選讀判斷在 事故、歸因與無指責檢討書單。偏誤的完整地圖在 Kahneman 的《Thinking, Fast and Slow》,那本的選讀說明在 估算、承諾與決策偏誤。事故流程的制度實作看 事故處理與復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