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詞出現在「你的自動判斷會犯兩種錯:誤報與漏接」這個問題裡——它是統計學給「誤報」的編號。

統計學的假設檢定,把 false positive 編號叫 Type I error、把 false negative 叫 Type II error

兩個編號的意思

假設檢定先立一個虛無假設(H₀,預設「沒有效果 / 沒有差異」),再用資料決定要不要拒絕它:

  • Type I error(型一錯誤):H₀ 其實為真,卻拒絕了它——宣稱「有效果」,實際沒有。這就是 false positive。
  • Type II error(型二錯誤):H₀ 其實為假,卻沒拒絕——漏掉了真實存在的效果。這就是 false negative。

與顯著水準 α 的關係

設計檢定時會先訂一個 顯著水準 α(常見 0.05),它就是容許的 Type I error 機率上限。在樣本數固定的前提下,把 α 設得越小,越不容易誤報(Type I 降低),但相對更容易漏掉真實效果(Type II 升高)——兩者此消彼長,這是檢定設計的核心取捨。(加大樣本數則可同時壓低兩者。)

一個好記的順序

哪個是 Type I、哪個是 Type II 容易記混。一個記法:Type I 是「太急著宣稱有」(過度反應、誤報),Type II 是「太保守而漏掉」。可把編號順序記成「先有過度反應,才談漏接」——這純為助記,不是 Neyman-Pearson 當初編號的歷史定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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